遗失《保险中介许可证》 辽宁隆诚保险代理被处罚
(相关资料图)
8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鞍金罚决字〔2023〕1号)显示,辽宁隆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遗失《保险中介许可证》,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鞍山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1万元。
根据披露,2022年8月,辽宁隆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赵为欲将《保险中介许可证》(许可证流水号:00006639)从沈阳市通过快递邮寄至辽宁隆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地,在送交快递公司途中不慎遗失。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责任编辑:李琳琳
关键词:
上一篇:泸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助推中心城区过江通道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下一篇:最后一页
X 关闭
X 关闭
- 15G资费不大降!三大运营商谁提供的5G网速最快?中国信通院给出答案
- 2联想拯救者Y70发布最新预告:售价2970元起 迄今最便宜的骁龙8+旗舰
- 3亚马逊开始大规模推广掌纹支付技术 顾客可使用“挥手付”结账
- 4现代和起亚上半年出口20万辆新能源汽车同比增长30.6%
- 5如何让居民5分钟使用到各种设施?沙特“线性城市”来了
- 6AMD实现连续8个季度的增长 季度营收首次突破60亿美元利润更是翻倍
- 7转转集团发布2022年二季度手机行情报告:二手市场“飘香”
- 8充电宝100Wh等于多少毫安?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
- 9好消息!京东与腾讯续签三年战略合作协议 加强技术创新与供应链服务
- 10名创优品拟通过香港IPO全球发售4100万股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有什么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