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进文明养犬 鼓励群众随手拍举报不文明养犬
来源:厦门晚报    时间:2022-11-10 15:52:52

文明养犬,人人有责。为进一步扎实抓好养犬管理工作,美化城市形象,共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上午,市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5月起新修正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的养犬执法工作情况。


(资料图)

据了解,目前我市各区都制定了《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中集美、翔安分别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公安、农业、城管及各镇街作为成员单位。思明、湖里、海沧、同安四区以区城市管理局领导为组长,牵头组织辖区养犬执法工作。

去年12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正的《办法》,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多措并举,推进文明养犬执法工作。

5月以来,我市城管部门先后12次参与市110联动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协调在公交、地铁、BRT显示屏宣传文明养犬知识。另一方面,注重走进校园社区,先后走进厦门大学、鹭江新城小学和五缘湾北等社区,向师生和居民宣传文明养犬法规,提升市民依法文明养犬意识。

注重配齐配强执法力量,建立专人专职队伍。成立养犬管理执法专班,加强犬只收容场所建设,引入竞争机制,规范第三方服务标准化内容,指导第三方建立无主犬领养制度,强化犬只收容队伍监管,做到依法文明收容。

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规行为。一是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格依据《办法》规定,加大对违规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对宠物店非法销售犬只行为的重点整治,引导合法经营。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公安主导、城管执法、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推进与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做好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同步协调督促街道、社区、物业、公园等管理部门加大养犬管理力度,鼓励社区业委会、小区物业签订社区文明养犬公约,对违规养犬行为主动开展劝导制止,对拒不整改的及时通报并协助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探索建立管理执法互动机制;此外,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及监督,鼓励群众利用随手拍在厦门城管App平台举报不文明养犬行为,探索推动小区物业、公园等单位在显要位置设置曝光台,对不文明遛犬行为进行曝光,督促犬只所有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依据《办法》第六条规定:养犬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管理。重点管理区是指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城市建成区和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一般管理区是指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

【数据】

据介绍,5月1日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严格落实新修正的《办法》,先后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26次,召集养犬人士代表座谈12次,发放宣传材料28000余份。

截至目前,全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142人次,开展巡查8177次,劝导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3359起,办理犬证503起。(厦门晚报记者 沈淑婷 通讯员 陈俊芳)

关键词: 管理工作 管理部门 场所建设 城市建成区

上一篇:

下一篇: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