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东山一民宿老板深夜入室猥亵女游客被行政拘留!
来源:闽南网    时间:2023-06-15 17:52:22

闽南网6月15日讯(闽南网记者 周怡楠 文/图)6月13日,网友冯女士(化名)在微信公众号发文称,自己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陈城镇一民宿休息时,被民宿老板深夜入室猥亵,引发关注。

冯女士在文中提到,自己是一名即将毕业的研究生,答辩完毕后,朋友带她到漳州市东山县陈城镇后姚村一民宿玩,老板李某接待了他们。当晚,冯女士和朋友们以及李某均喝了酒。回到民宿后,冯女士进门并锁上防盗锁扣,由于极度疲惫加头晕,她直接躺在床上睡着了。6月1日凌晨2时左右,李某通过手机开锁软件和窗户,逐步打开房间门及防盗锁扣,进入冯女士的卧室作案。

冯女士发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冯女士文中所述,半夜在熟睡中感觉到有人在摸自己的手,便惊醒了,睁开眼,看到李某的脸凑了上来……感觉到对方在摸自己大腿,冯女士不敢有所动静,翻身后民宿老板又走了过来,继续对其实施猥亵。这样的翻身经历了两个轮回,对方两次逃跑又两次回来,始终没出房间。第三次返回,对方的猥亵变本加厉,开始亲自己的手背……

冯女士给朋友发微信求救

除了发文,她还晒出了入住民宿的图片,凌晨向朋友多次发出“救命”的微信信息,以及警方受理案件的回执、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冯女士还晒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受理通知书等。

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处罚决定书显示,违法行为人李某38岁,江西人。现查明,6月1日,李某在未征得同意后窜至当事人入住的101号房间内,看到当事人睡在床上就萌生了猥亵的想法。后李某通过抚摸、亲吻当事人双手,隔着当事人裙子抚摸大腿等方式进行猥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八日。

闽南网记者试图通过微信公众号联系冯女士,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其并未回复。

“发生这样的事,我们非常痛恨!也对那位女游客深表歉意。”闽南网记者联系了东山县陈城镇后姚村党支部书记吴坤泉,他介绍,涉事的李某为“木头聃”民宿的股东之一、现场负责人,并非本地人。吴坤泉说,后姚村好不容易赶上了发展的潮流,大力发展乡村振兴,遇到这样的事情大家都非常痛心。村委也在事发当天就召开了会议,并随即与涉事的“木头聃”民宿终止一切项目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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