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批集采结果出炉,群众用药迎来哪些新利好?
来源:工人日报    时间:2026-08-04 11:32:29

7月31日,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上海开标并产生拟中选结果,纳入的65种药品全部采购成功,覆盖抗感染、抗肿瘤、抗血栓、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风湿免疫、消炎镇痛等多个临床常用治疗领域,慢性病、常见病等用药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至此,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已走过12轮,累计覆盖药品达555种,从“挤水分、降价格”到“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集采制度持续迭代完善,不断释放民生红利。

集采的核心是“以量换价”,通过保证企业的销售预期、节省企业营销成本来推动药品价格降低、回归合理水平。一张张逐年“瘦身”的药费单,最能直观感受药品集采的温度。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2018年至今,药品耗材集采累计节约基金约4400亿元,超八成结余资金用于支持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为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腾出空间。


(资料图)

随着集采规则不断优化,临床用药需求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群众用药更实现了“多元可选”。此次药品集采坚持“稳临床”,采用医疗机构按厂牌报量的做法,充分尊重临床用药习惯与实际需求。

针对临床认可度高的参比制剂,本次集采专门优化“复活”中选规则,新增参比制剂“不带量复活”机制,符合条件的参比制剂即使未进入入围拟中选名单,只要报价符合价格条件,仍可获得中选资格。

从中选结果看,齐鲁药业、科伦药业、石家庄四药、倍特药业等国内主流药企均有10余个产品中选,诺华、拜耳、卫材、雅培等跨国药企的10款参比制剂也顺利入围。专家表示,“不带量中选”为患者和医疗机构保留了更多选择空间,吸引优质原研药品以适宜价格供应临床,实现患者、医疗机构和企业多方受益。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药品参加集采,先要过“三道关”:药品要“过评”,只有参比制剂、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才能报名;产线要“过检”,投标药品的生产线两年内不能有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记录,境外生产的仿制药要提供通过中国药监部门检查的证明;企业要有“经验”,必须具备同类剂型的稳定生产经验。

本次集采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管要求,明确中选药品在采购协议期内不得降级变更包装,例如,口服片剂不得由独立包装变更为多片瓶装,避免因包装形式变化影响药品稳定性。针对境外生产的仿制药,本次集采提高资质门槛,要求企业提供通过中国药监部门检查的证明材料,从源头把控进口仿制药质量。

此次集采竞争激烈程度较高,平均每个品种有15家企业参与投标,竞争最激烈的品种投标企业数量达49家。此次规则设计了价格锚点机制,采取两档防范异常低价措施:对报价低于均值一定幅度的,不作为控制价差的锚点;对报价低于均值幅度较大的,可以中选但不带量、不占入围名额,从规则上排除恶性低价对市场的干扰。

基层是集采惠民的“最后一公里”。针对基层医疗机构报量小、需求分散、配送积极性不足等问题,本次集采持续优化供应保障机制,着力提升基层用药可及性。例如,鼓励紧密型医联体作为整体统一报量,提升基层医疗机构需求集中度,避免因报量分散导致供应关系碎片化,提高中选企业配送基层的积极性。

对于采购量少、采购频率低的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执行中允许在中选厂牌中灵活选择,大幅提升基层用药保供韧性。这意味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机构,也能稳定供应与大医院同质同价的集采药品,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买到低价好药。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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