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    时间:2023-03-21 16:49:19

泉州台商投资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根据《泉州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分类〔2022〕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资料图)

2023年底前,张坂镇、洛阳镇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落实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课程教学,学生生活垃圾分类和投放的好习惯基本养成;全区厨余垃圾分类收集量至少达2.5吨/日且全量分类处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

2025年底前,全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无缝对接;厨余垃圾分类收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例达到10%且全量分类处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二、全面加强科学管理

(一)推动源头减量

1.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制止或查处。推行旅游、餐饮、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2.建设协同办公系统,提倡采用视频会议、电子桌牌、无纸化办公等。

3.倡导全社会开展“光盘行动”,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

4.推行寄递企业设置包装物回收设施设备,将绿色快递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5.推行净菜上市,健全水果、蔬菜、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净菜上市政策措施,减少源头垃圾产生量。

(二)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

1.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配备标识统一规范、质量合格的收集容器。

2.推行“十有一员”(有地面硬化、有分类指引、有规范容器、有雨棚、有洗手、有排水、有照明、有监控、有灭蚊、有语音提醒,每个投放点配备一名督导员)分类投放模式。“十有一员”小区完成比例2023年达到40%,区级财政给予创建完成“十有一员”投放点小区7500元补助。有物业的小区督导员由物业公司聘请,无物业的小区督导员由所在行政村聘请。加强分类桶清洗、消杀、维护管理,确保桶身整洁和洗桶污水进入污水管道。

3.推动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比例。

4.全区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应按垃圾分类投放点“十有”标准同步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作为新建商品住宅用地土地出让条件,列入出让公告内容和土地出让合同附件。新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应继续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等“四个必改” 改造要求。鼓励全区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开展既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改造提质工程,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设

1.根据四分类垃圾的收集量,适时增加车辆,确保运输能力与分类收集量相匹配。2023—2025年,计划更新转运车辆4辆,其中:其他垃圾转运车2辆,厨余垃圾转运车1辆,可回收物转运车1辆。

2.全面推行厨余垃圾直运。加强分类转运车辆统一管理,确保桶车一色、全程分类运输,方便群众监督。配合投放时间,合理安排收运站点、频次、时间、线路等。

(四)提升分类处理能力

有害垃圾利用、处置单位要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加强有害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2023年底前,家庭源有害垃圾处理能力、品种满足需求。加强对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置的监督指导。

(五)加强资源化利用

1.2025年底前,大型农产品、水果、海产品、蔬菜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等厨余垃圾产生量大的单位建立适宜规模的处理站,实现厨余垃圾源头就地处理。

2.实施垃圾分类的乡镇至少建成1个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站网点。2025年底前,形成制度完整、运作规范的可回收物资源收集、转运、回收、利用体系。

(六)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

2023年,新增2个乡镇全域落实“干湿”分类机制,实现 “六个有”(有县乡工作机制、有宣传发动、有有机垃圾处理设备或设施、有资金保障、有减量化成效、市级有现场会总结推广)。2025年,基本建立农村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

三、努力推动习惯养成

(一)纳入基层治理

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筹镇村干部、业委会、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等多方力量,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增强群众参与感、获得感。2023年底前,全区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基层治理。

(二)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公交车、景区、公交亭、户外广告、电子屏幕、建筑围挡等媒介,加大车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氛围营造,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注重舆论引导,主流媒体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正面典型,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业务培训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从业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四)开展志愿服务

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和公益宣传活动。对老年协会、志愿者协会、退休党员进行垃圾分类专项培训,从中择优招募积极性高、责任心强、劝导能力强的志愿者担当督导员。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带头引导志愿者落到基层。各行政村或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有居民参与的志愿服务队,长期、持续对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督导。

(五)建设宣教基地

2023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整合公共资源,利用图书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六)强化学校教育

2023年底前,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相关课程教学。2025年底前,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提升,学生生活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健全完善。

四、加快形成长效机制

(一)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

依据《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巡查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规定,采取定人定岗定责方式,开展常态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混装混运、乱丢乱放等违法行为。

(二)创建示范居住小区

2023年底前,新创建1个市级示范居住小区;2025年底前,创建5个市级示范居住小区。区级财政对完成创建的示范小区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完成全镇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乡镇依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助。

(三)健全收费制度

2023年底前,各地根据“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制定和调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积极创造条件探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并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四)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区级要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安排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预算内资金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五)引入市场机制

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推广示范片区经验做法。

(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日常考评、季督查、年终考核制度。积极发动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媒体等参与监督,行政村、物业等每季度评选出若干户“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户”,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

建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动工作,实地调研或督导检查生活垃圾分类。调整和充实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设职能组。推动区直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以清单形式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责任。

(二)强化党建引领

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形成区、镇、村常态化联动工作制度,基层党组织定期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化在职党员到行政村报到服务工作,鼓励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主动参与所居住行政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邻里志愿服务等。对无物业管理的老旧街巷小区、散居楼栋,全面推行党员街巷长、党员楼栋长、红色网格员“两长一员”机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消除生活垃圾分类的薄弱点。

(三)健全管理协同机制

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带系统推行业,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对存在的责任不落实等典型问题,抄送区效能办作为年度绩效考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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