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看点!拆迁户及其子女如何办理户口?
来源:石狮日报    时间:2023-03-14 09:48:26

12345·民生咨询

1.公司名下厦门牌照的车辆,如何转给个人?

答复:该业务为转让转入业务,应交验车辆并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来历证明(赠予的为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所有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车管所办理。该业务可在石狮办理,车管所收取牌证工本费120元(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临时号牌10元/付、机动车号牌100元/付)。


(资料图)

2.6年内新车,如何申领免检标?

答复:根据公安部“放管服”相关规定,可携带行驶证或身份证明到车管所申领免检标志。单位车辆需加盖公章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3.车辆转让他人但未过户,应如何注销车牌?

答复: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7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备注:若车辆已转让给他人,应办理转让登记)

4.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参保成功后何时可正常报销?

答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待医保费用扣款到账后,即可享受正常报销待遇。

5.拆迁户及其子女如何办理户口?

答复:根据《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在拆迁地址上的,只可办理出生户口登记、户口注销、迁出、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以及居民身份证业务时,应当承诺本人以及家庭户户内成员在本设区市辖区、县(市)内无合法稳定住所。

(秋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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