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新动态:石狮:“醉驾”屡教不改 执法部门从重处罚
来源:石狮日报    时间:2022-09-23 10:09:09

大多数的“醉驾”司机被抓一次后,会幡然醒悟。然而,也有个别司机心存侥幸,屡教不改。为警醒身边人,石狮市检察院合法合理适用量刑建议权,对“一犯再犯”的被告人提出从重处罚的建议,法院均予以采纳。


(资料图片)

男子屡教不改

醉驾“五进宫”

2021年11月,蔡某酒后无证驾驶汽车被公安人员当场查获,经鉴定,蔡某属于醉酒状态。然而,该案移送石狮市检察院后,检察官发现蔡某已经不是第一次醉驾,在2013年至2019年之间,其已四次因醉驾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而这一次,已经是第五次了。

检察官认为,蔡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屡教不改,主观恶性大,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检察官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石狮市法院予以采纳,判处蔡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取保期间

擅自脱离监管

2021年4月,盛某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与他人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盛某属于醉酒状态。经认定,盛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后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然而,盛某经公安机关多次传讯拒不到案,在取保候审期间还更换手机号码,且未告知公安机关,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后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并抓获。

检察官认为,盛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盛某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对盛某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石狮市法院予以采纳,判处盛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取保候审期间再犯

当场被抓

2021年10月,简某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公安人员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状态,后简某被取保候审。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简某又一次因醉驾被当场查获……

检察官认为,简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主观恶性较大,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石狮市法院予以采纳,判处简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元。

检察官提醒,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上述三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对醉驾不以为意、不甚上心,甚至屡教不改,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车。(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许月芳 陈双美)

关键词: 取保候审 从重处罚 屡教不改 危险驾驶罪 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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