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今日讯!石狮:到2025年全市完成提升治理村庄101个
来源:石狮日报    时间:2022-08-25 08:50:09


(资料图)

石狮市将坚持属地主责、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市场运作的原则,分年度推进实施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基础支撑。到2025年,完成转型融合城郊类、集聚提升中心类、保护开发特色类、环境问题突出类和乡村振兴试点村等重点村庄提升治理,全市完成提升治理村庄101个,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设施稳定运行率达90%以上。这是我市日前出台的《石狮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的。

《方案》明确,在完善建管机制方面,我市将确定实施主体,由产投集团统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投、建、管、运”,实行专业化建设、企业化管理;鼓励支持市属国企发挥融资、技术、建设、管理等方面优势,通过控股或参股等方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业公司组建。稳步推进一体化,坚持建管一体化、水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统筹考虑区域协同搭配、收益平衡,鼓励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整体打包给产投集团统一建设运维;对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村庄污水管网与城镇污水管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日常运维鼓励由城镇污水厂网运维单位统一负责,运维费用按相应渠道保障。推进资产整合,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依法依规、分类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资产整合,逐步实现由同一公司负责;对产权及经营权属于集体或国有的,通过转让、租赁、作价入股、委托代管、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对其他情形的,鼓励通过作价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回购,或待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实施整合。在资产整合过程中要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强化资金保障方面,我市将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要统筹使用好省、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资金,合理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统筹整合各类扶持资金,按中央、省、泉州市要求,申报纳入上级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和省、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支持;按相应比例将土地出让收益、乡村振兴等涉农涉水资金优先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拓宽筹资渠道,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投资项目资本金相结合的方法筹集资金;实行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项目资本金比例按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由省、泉州市两级补助,石狮市级财政配套出资,专业公司参与方出资以及符合相关规定可用于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构成;其余资金由实施主体通过银行融资、申请专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推行使用者付费,根据“谁受益、谁付费”原则,建立财政补贴与使用者付费的合理分担机制,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暂时未能覆盖运维成本的应逐步调整到位,视情况5年内启动调整工作;在对污水处理费未能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期间,由市财政予以补足。

另外,我市还将完善配套政策,在用地政策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依法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市自然资源局按规定分类统筹安排。同时,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评先挂钩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纳入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实效考评以及河长办、日常运维考核等相关创先评优标准(体系),并适当增加分值权重比例。建立资金奖惩机制,上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按完成提升治理验收的村庄数分配;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提升治理任务、绩效目标未完成、预算执行进度慢的,将扣减年度补助资金。

(记者 许小雄)

关键词: 农村生活 污水处理 建设用地 专业公司 投资项目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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