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防控办发布通知 群众确有就医需求 村(社区)须提供证明
来源:晋江经济报    时间:2022-03-29 09:54:13

记者昨日获悉,晋江市防控办发布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的通知,从而进一步解决疫情期间群众就医问题,引导群众有序安全就医,减少交叉风险,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全市院前急救运行效率。

通知明确,急危重症患者可直接拨打120救护车转到就近的有设置急诊科的医疗机构就诊。

在有疫情的村、社区(以下简称“重点村”)的群众需要就诊的,分为以下三种情况:血液透析患者指定到磁灶中心卫生院就诊,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其他血透机构作为定点透析机构;其他确有到院就诊需求的患者,指定到市医院就诊,孕产妇、化疗等患者需提前向市医院服务中心预约(服务电话:85812320,服务时间:上午8时-晚上10时);重点村患者就医出行,经医疗服务队初诊和巡诊专家组复诊后,报120派救护车转到市医院,就诊结束后,确认核酸检测为阴性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社区)派车接回原居住点继续闭环管控。

在提供就医便民出行服务方面,因就医需外出的人员,须经村(社区)防控办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的要求。各镇街要主动向辖区群众公布就医便民出行服务热线,要结合本地人口基数,10万人口以下配备便民就医服务车不少2部,10万~20万不少于3部,20万以上不少于4部,免费为群众就医提供出行保障,服务车辆驾驶舱与乘客舱相对隔断,落实每日早晚各1次及每次执行转运任务后规范车辆消杀。

值得提醒的是,各镇(街道)要通知所辖村(社区)为辖区内确有就医需求的群众提供就医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就医路线(就医路线不得跨县、市、区)及陪护人员(不超过1人),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经村(社区)干部签字并标注联系电话后盖章生效。

各镇(街道)设置的交通卡口,要为有提供就医证明的便民就医服务车放行,并做好通行车辆和人员登记,确保就医人员、就医路线与证明相符。

(记者 沈茜)

关键词: 方便群众 医疗机构 街道办事处 服务时间 服务中心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