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漳州12条新举措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
来源:闽南网    时间:2023-01-07 15:49:27

闽南网1月7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恩培 通讯员 陈国斌 文/图)1月5日,漳州市发布《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两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主要从“稳岗留工促就业、返岗引工助生产、优化服务暖人心、保障权益稳和谐”等四个方面12条措施助力一季度“开工稳开门红”,助推漳州经济稳进提质。


(相关资料图)

稳岗留工:“奖补减负”助力企业稳工稳产

记者从人社局就业科获悉,为鼓励企业抢占先机稳定生产,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至2023年4月30日。

同时,鼓励企业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开展面向企业内部职工以及上下游关联企业职工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原企业直补)培训,符合条件的,按每人500-3900元不等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支持企业与院校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符合条件的,按每人5000-6000元不等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以薪引工:“真金白银”鼓励来漳在漳就业

对省外首次来漳就业、省内在漳新就业(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人员,在漳稳定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首次参加福建省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新增岗位补贴。

同时,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含自行招聘企业,下同)、个人为漳州市辖区企业招工引工,对引进初次来漳就业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且一季度期间稳定用工1个月或全年稳定用工3个月以上(以缴纳失业保险费作为认定条件)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引工机构、个人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当年度输送一定规模劳动力、毕业生来漳就业的省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按照全年累计输送800人、1500人、2000人及以上的,在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20万、40万、60万一次性奖补。

支持各级人社部门委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在劳务输出地设立劳务协作工作站,承办外出招工引工活动,按照每家企业给予省内不高于3000元、省外不高于6000元的一次性交通和食宿费用补贴,跨省招聘会按照每个展位最高补贴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以情留工:“真情实意”温暖来漳务工人员

强化与劳务输出地的对接和协作,对新招聘或返岗人员较多、区域较集中的来漳务工人员,开展“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正月期间,对采取“点对点”包机包列包车方式输送新老员工来漳返漳就业的漳州市企业,经人社部门备案同意,按实际费用的7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执行。

同时,畅通线上线下劳动保障维权渠道,成立联合接访窗口,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纠纷矛盾。指导在建项目施工企业、本地企业与员工协商制订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全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暖“薪”专项行动,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两清零”。

各级人社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暖心留漳行动”。积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制定春节过年“服务礼包”,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行动,引导企业共同强化人文关怀,丰富春节期间留漳务工人员的生活,营造“留漳过大年”喜庆气氛,保障留漳务工人员快乐过年。

来源:闽南网

关键词: 人力资源 劳务输出 大中专院校 关联企业 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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