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首批35名食品安全总监上任1资讯推荐
来源:闽南网    时间:2022-11-14 16:01:20


(资料图)

近日,记者从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生产企业管理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实验区首批35名食品安全总监上任。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企业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等还应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规定》要求,实验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多渠道宣传贯彻新规要求,发动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中央厨房和集配用餐配送企业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总监授权工作。据实验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处工作人员陈清华介绍,食品安全总监主要负责拟定并督促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阻止纠正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召回;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工作,开展职工培训等。“目前,冠业、天航餐饮、食惠餐饮、平潭一中和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等35家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全部到岗上任,依法履行相关管理职责。”

实验区管委会机关第一食堂经理卢祖宣是首批食品安全总监之一,他表示,在今后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管理、供货管理、进货查验,加强加工过程控制、食品留样等工作,当好食品安全的监督员。(融媒体记者 林小玉)

来源:平潭网

关键词: 食品安全 人以上的 管理工作 从业人员 特殊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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