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000498):济南瑞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6]0011012639号)|新消息
来源:中财网    时间:2026-07-20 21:25:49

原标题:山东路桥:济南瑞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6]0011012639号)


(相关资料图)

济南瑞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6]0011012639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济南瑞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3

二、 已审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1

利润表 2

现金流量表 3

归属于合伙人的净资产变动表 4-5

财务报表附注 1-20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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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大华审字[2026]0011012639号

济南瑞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济南瑞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

瑞盛投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归属于合伙人的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济南瑞盛投资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

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济南瑞盛投资,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普通合伙人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济南瑞盛投资普通合伙人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

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济南瑞盛投资普通合伙人负责评估济南瑞盛

投资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普通合伙人计划清算济南瑞盛投资、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普通合伙人负责监督济南瑞盛投资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

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普通合伙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普通合伙人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济南瑞盛投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济南瑞盛投资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普通合伙人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鑫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青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2025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济南瑞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的一般情况及业务活动

济南瑞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成立于2019年9月,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处登记。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先行区崔寨街道中心大街1号崔寨商务中心A13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0MA3QJF4M64。

本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为长期。

根据全体合伙人签订的《济南瑞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合伙协议”),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是上海越亿安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执行事务合伙人一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产生。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按照本合伙协议和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委派一名自然人作为代表,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归合伙企业所有。

本合伙企业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628,818.00万元。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

本合伙企业的业务性质为金融业。

本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

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越亿安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合伙企业财务报告经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于2026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025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本合伙企业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合伙企业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一)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合伙企业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三)记账本位币

本合伙企业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投资性主体以及合并范围

1.投资性主体的认定

本合伙企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属于投资性主体:

(1)本合伙企业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本合伙企业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本合伙企业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2.子公司

子公司为本合伙企业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合伙企业为投资性主体,本合伙企业应当仅将为本合伙企业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合伙企业财务报表中对此类子公司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对其他的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间本合伙企业不存在应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

2025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3.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为本基金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基金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本合伙企业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合伙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金融工具

本合伙企业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合伙企业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合伙企业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2025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合伙企业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合伙企业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合伙企业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合伙企业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合伙企业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合伙企业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合伙企业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合伙企业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合伙企业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合伙企业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025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本合伙企业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合伙企业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合伙企业,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合伙企业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合伙企业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合伙企业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合伙企业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合伙企业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合伙企业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合伙企业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合伙企业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2025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合伙企业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合伙企业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合伙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合伙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合伙企业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本合伙企业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2025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合伙企业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合伙企业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合伙企业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2025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合伙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本合伙企业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合伙企业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2025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合伙企业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合伙企业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合伙企业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合伙企业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合伙企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合伙企业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合伙企业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合伙企业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2025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合伙企业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合伙企业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合伙企业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合伙企业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合伙企业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合伙企业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合伙企业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2025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合伙企业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合伙企业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合伙企业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合伙企业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合伙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合伙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合伙企业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合伙企业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合伙企业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合伙企业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合伙企业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合伙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七)归属于合伙人的净资产

根据有限合伙协议的规定,本合伙企业承担对合伙人的合同付款义务,因此归属于合伙人的净资产符合金融负债定义,并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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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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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增值额6%应交流转税额7%应交流转税额3%应交流转税额2%七、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期初余额均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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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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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54,979,891.02  54,979,891.02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合伙企业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注释2.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104,000,000.00104,000,000.00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项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项

1.按账龄披露其他应收款项

期末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     104,000,000.00104,000,000.00     104,000,000.00 104,000,000.00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其他应收款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104,000,000.00100.00  2025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104,000,000.00100.00      104,000,000.00100.00 —续: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104,000,000.00100.00      104,000,000.00100.00      104,000,000.00100.00 —期末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采用余额百分比法或其他组合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余额计提比例(%)104,000,000.00  104,000,000.00 104,000,000.00  104,000,000.00 本期无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

3.

4.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款项性质账面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项合计的比例(%)2025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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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性质账面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项合计的比例(%)往来款104,000,000.002-3年100.00—104,000,000.00—100.00注释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期末余额   注释4.其他非流动资产

期末余额4,932,365,000.004,932,365,000.00注释5.应交税费

期末余额1,662,067.91116,344.7349,862.0433,241.351,861,516.03注释6.其他应付款

期末余额 52,366,279.3020.0052,366,299.30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1.应付股利情况

期末余额52,366,279.30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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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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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52,366,279.302.其他应付款项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项

期末余额20.0020.00注释7.合伙人资本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所占比投资金额例(%)        投资金额1,212,085,000.0024.07  1,212,085,000.00606,470,000.0012.03  606,470,000.00150,000,000.002.98  150,000,000.00156,040,000.003.10  156,040,000.001,489,910,000.0029.58  1,489,910,000.00568,390,000.0011.29  568,390,000.00616,200,000.0012.24  616,200,000.00237,270,000.004.71  237,270,000.005,036,365,000.00—  5,036,365,000.00注释8.未分配利润

本期发生额30,358,832.47 141,559,387.32141,559,387.32 171,166,144.10  171,166,144.10 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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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本期发生额 752,075.69注释9.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本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37,925,293.36 30,499,646.5637,925,293.36 30,499,646.56注释10.税金及附加

本期发生额159,286.2368,265.5345,510.35273,062.11注释11.财务费用

本期发生额 54,093.83   -54,093.83注释12.投资收益

本期发生额103,853,062.24103,853,062.24注释13.现金流量表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本期发生额 2025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本期发生额141,559,387.32          -103,853,062.24     -188,060.19 37,518,264.89     54,979,891.0278,748,371.43  -23,768,480.41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期末余额54,979,891.02 54,979,891.02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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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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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54,979,891.02八、或有事项的说明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合伙企业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合伙企业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注册地址业务性质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山东省济南市商务服务业2,000.000.00016注: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仅有上海越亿安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家,由其决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故其对本合伙企业的表决权比例为100%。

2.其他关联方情况

(二)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关联方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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