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日起,《贵阳市停车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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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条例》针对部分区(市、县)未明确停车场主管部门、职责不清、管理体制不顺、上下不对应、管理较为混乱等方面的问题,明确了市、区(市、县)两级停车场主管部门及其应履行的具体职责,同时对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的职责作了规定;加强了对经营性停车场的管理,明确“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时长为单位计费的,道路停车泊位以15分钟为计费单位时长,道路停车泊位以外的其他停车场以30分钟为计费单位时长”。
同时,《条例》规定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情形:“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不超过15分钟的”“在道路停车泊位以外的其他停车场停放不超过30分钟的”“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和殡葬车”。
近日,【天眼问政】栏目记者就目前贵阳市路面停车现状及对《条例》新规的看法采访了市民。
在贵阳市云岩区友谊路路面停车位上,记者向收费员进行了咨询。他告诉记者,目前该路段停车收费为8块钱一个小时,不满半个小时均按半个小时计算,也就是半小时4块钱,以此类推。目前,《条例》尚未正式施行,公司还没有接到调整停车费的通知。
但关于《条例》,同样还有部分贵阳市民并不是很了解。
“新的规定我还没有听说,但是现在的停车收费我认为是不太合理的。有一次我在路边停车,才十分钟就被收取了4块钱。”贵阳市民姚先生直言, 他能理解路边停车位需要成本维护,但对于短暂停车也要收费的情况,并不是很合适,希望能改成半个小时以上再收取停车费。
与姚先生相同看法的,还有贵阳市民岳女士。她告诉记者,一次她在玫瑰路停车时,走的时候显示才停了6分钟,打开“好停车APP”显示不需要缴费,于是便把车开走了。但随后她再登录APP时,竟然显示停车时长22分钟,需要缴费2元。
“这样的情况已经出现很多次了,APP的出场时间是由人工确认的,有一次还显示我停了7个多小时,实际我在那一路段根本没停过那么长时间,被多扣了钱。针对路边停车起止时间的确认,希望能尽快规范一下。”岳女士说。
同时,有部分贵阳市民表示,对《条例》有一定了解。
“虽然还没有正式施行,但还是很期待。路面停车本来就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便群众的好事。但是好事不该办得糟心,希望现状能尽快整改,让路面停车既便民又舒心。”贵阳市民陈先生说。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颖
编辑 赵飞羽
二审 韦一茜
三审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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