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问政】异地办理“商转公”业务,哪种情况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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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当代先锋网    时间:2023-01-10 22:53:09
  • 日前,【天眼问政】栏目收到安顺网友留言咨询,自己在贵阳工作并缴存着公积金,想了解之前在安顺购买的房子是否能适用贵阳与安顺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的政策,能否进行“商转公”。为此,记者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咨询。

    “2021年7月,我在安顺市购买了一套房子,想改善居住条件。那时候,贵阳与安顺公积金没有互认。”留言网友提到,2021年11月30日,《关于贵阳贵安、安顺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业务开办公告》发布,“那我能不能进行‘商转公’的业务呢?如果能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资料图】

    就网友留言,记者致电咨询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到回复。

    图源网络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照《关于做好商业按揭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置换工作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11〕49号)规定,“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为,所购房屋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且已在银行办理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有完整的贷款及抵押登记手续。

    鉴于网友购买的自住住房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暂不符合办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

    随后,记者致电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网友留言属于两项业务。

    该工作人员介绍,首先网友咨询的“商转公”业务,具体是指: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已在商业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的职工,将其原商业按揭贷款转换成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的一种贷款模式。

    按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及“商转公”贷款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需符合以下条件:①申请人需为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及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规定的缴存职工。②所购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③原商业按揭贷款银行为我市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

    鉴于网友在贵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所申请事项需同时满足贵阳市“商转公”贷款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因此,网友暂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申请。

    另外,2021年11月25日,贵阳市、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签订《贵阳贵安、安顺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委托金融业务三方合作协议》,三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业务于2021年11月30日正式开办。

    申请条件为:1.贵阳市、贵安新区直管区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安顺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符合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执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安顺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贵安新区直管区区域范围内购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符合安顺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执行安顺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此外,于2021年11月30日前购买房屋的市民暂不享受该业务。

    该工作人员建议,因网友办理有商业按揭贷款,网友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该套住房的购房贷款本息。

    “天眼问政”栏目综合整理

    编辑 孙远铭

    二审 韦一茜

    三审 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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