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料】将“黑手”伸向未成年人 一男子获刑
来源:石狮日报    时间:2022-06-23 10:04:38


【资料图】

假借出售游戏点券,骗取未成年学生支付费用。日前,男子曾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被告人曾某在网络上发布出售某游戏点券的虚假消息,并通过聊天软件与被害人蔡某某(时年12岁,在校生)取得联系。“对方在网上发给我一个充值套餐,我选了一个最便宜的。充完后,对方又说需要缴纳手续费、滞纳金什么的,前前后后,我支付了10次共2万余元。”蔡某某说,直到自己被对方拉黑后,他才意识到被骗了。5个月后,曾某主动向其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投案并退出违法所得,发还给被害人蔡某某。案件审理期间,曾某家属主动代为退出违法所得及预交罚金。

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电信技术手段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款,共计22194.47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曾某案发后能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并预交罚金,具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曾某利用电信网络多次骗取未成年在校生的财物,酌情从重处罚,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随着手机和电脑使用的低龄化,未成年人进行网络游戏、网购、观看直播的时间长、频率高,加之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防骗意识薄弱,遭受网络违法犯罪侵害的风险日益加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网上学习、游戏、社交之机,采用扫码领取虚拟礼物、游戏代练、充值返现等方式,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支付费用。法官提醒,未成年人应提升识骗防骗能力,对于任何理由的转账、汇款要求,坚决不听不信不转账。同时家长要对孩子加强反电信诈骗教育,告诉孩子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链接、二维码做到不看、不理、不点、不扫,不轻信“免费领取”“大额返利”等说辞。

此外,家长还应将手机支付软件设置好指纹、手势密码等防备措施,如发现孩子被骗,应及时保留证据并拨打110报警。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曾佳乐 陈雅娜)

关键词: 未成年人 违法所得 游戏点券 支付费用 悔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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