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住建局推出14项措施助力住建行业复工复产
来源:闽南网    时间:2022-04-26 17:44:36

闽南网4月26日讯(闽南网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林聪海)为帮扶解决项目复工、产业发展、市场运行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近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研究制定十四项措施。

记者了解到,除了加强复工安全检查、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等常规措施,住建局还制定促进项目工程款按时足额到位,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提前预支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等措施。

对省市城建重点项目,实行“派驻联络员”制度;对涉及民生保障的重点工程项目,优先协调材料物资,优先配备人员力量,优先保障开(复)工。

促进在建项目建设,简化相关审批手续,调整预售许可审批条件,加快开发企业资金回笼,促进项目建设进度。

放宽办理预售条件,放宽非住宅项目(包括车位)办理预售条件,允许非住宅项目以栋为单位办理商品房预售,不再要求预售面积达到30000平方米,加快项目推盘上市。

灵活实施预售资金监管,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适当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方式。

落实物资采购奖补,物业小区因疫情防控需要产生的物资采购、人员成本等费用,可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同意后,从服务项目的公共收益中列支,也可由服务项目委托单位予以相应奖补。

优化工程审批服务,精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报材料;压缩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特殊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未抽中)等事项的办理时限为“即办件”、审批环节由3个压缩为2个,推行“不见面”审批方式。

加大项目服务力度,推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建设单位可根据施工进展顺序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含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简化企业相关资质审批;支持企业依法处理工期延误;加强先进激励,评选50家市级建筑业龙头企业,公布一批市级建筑业准龙头后备名录,实施资质审批、业绩认定、创优辅导、信用激励等一系列扶持措施。开展“抗疫十佳物业小区”“抗疫十佳物业从业者”评选,按照规定对服务的物业企业信用进行加分。

关键词: 物资采购 商品房预售 物业小区 项目建设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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