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讯!《石狮市2022年乡村建设“五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
来源:闽南网    时间:2022-08-12 08:47:12


(资料图片)

近日,《石狮市2022年乡村建设“五个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将突出“拆、整、提、管”,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开展乡村建设“五个专项行动”,以此进一步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具体来说,乡村建设“五个专项行动”分别为:

“两违”整治专项行动。对各类“两违”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新增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整治或拆除违章搭盖、乱堆乱放、废品收购站、危房旧房等,全面整治清理积存的生活垃圾、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农业废弃物等,突出清理死角盲区,全域化推进村庄“扫清楚、拆清楚、整清楚”、同时,拓展优化行动内容,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水平。《方案》明确,将每月5日定为“拆违治乱清洁”统一行动日,每月通报排名,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完成拆违整治面积和整治效果进行评议,每季度综合排名前三名的镇(街道)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裸房”整治专项行动。稳步有序推进“裸房”整治工作,确保完成1354栋年度整治任务,实现镇区中心存量裸房“清零”、基本完成“四类重点村庄”裸房整治。为巩固整治成果,每季度按照总体任务完成情况、镇中心村庄完成情况、四类重点村完成情况及总体整治效果等4个方面进行考评,以最终考评得分进行排名通报,排名前三的镇分别给予奖励25万元、15万元、10万元。

“五美”创建专项行动。结合全民绿化美化专项行动,发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创建一批美丽乡村庭院、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美丽田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等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典型样板,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优秀案例评选,评选新创建的美丽乡村庭院(最美庭院)示范户20个,每个奖励0.5万元;美丽乡村微景观3个,每个奖励2万元;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3个,每个奖励3万元;美丽田园1片,奖励5万元;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2个,每个奖励5万元,评选结果进行通报并在市融媒体中心公开发布。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行动。按农贸市场管理的标准和要求,改造提升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扶持村集体经济为主支持建设或改造的农贸市场,主要由村集体经济投资,村级集体经济出资不低于投资总额的50%,市财政按投资总额的30%拨付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方案》指出,在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基础上,将通过星级评定,增强管理人员和市场经营户的职业道德、文明经商意识,确保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有新提升、经营管理人员有新面貌。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通报,获奖的农贸市场授予“石狮市星级农贸市场”称号,同时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所在村)8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农村回批地集体用地盘活专项行动。为加快盘活回批地、预留集体发展用地等低效用地,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回批地、集体用地成功盘活利用案例评选,并通报评选案例。同时,开展以奖代补,征地款、奖励金均在土地成功盘活出让后结算发放。其中,征地款由市财政局将征迁补偿款指标下达属地镇(街道)后,由各镇(街道)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资金直接发放至已登记造册的被征地对象;交地奖励金原则上由村提留用于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等村级公益事业,市财政局拨付到属地镇(街道),再由属地镇(街道)结合被征收土地权属实际情况统筹发放。市财政局、属地镇(街道)将依职责督促征地款、奖励金及时发放到位,不得出现违规截留现象。(记者 林富榕)

来源:石狮日报

关键词: 农贸市场 美丽乡村 集体经济 市财政局 集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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