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条措施加快建设厦门科学城
来源:闽南网    时间:2022-05-09 12:04:11

厦门科学城建设又迎来新进展。近日,厦门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厦门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出12条具体措施,加快建设“科、产、城、人、用”高度融合的一流科学城,打造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厦门片区核心(新)区。

打造国家重点实验室

厦门科学城总规划面积34.12平方公里,包括同-集、翔安莲河两个片区。目前,科学城已编制形成《厦门科学城发展战略规划》,落地建设嘉庚创新实验室、生物制品省创新实验室、中关村大学科技园联盟成果转化基地等一批高能级创新创业平台(基地)。根据相关规划,到2025年,厦门科学城基本建成;到2035年,厦门科学城全面建成。

为加快建设“科、产、城、人、用”高度融合的一流科学城,厦门此次出台12条措施。其中,集中布局建设重大创新载体,将高标准推进建设嘉庚创新实验室、翔安创新实验室,策划海洋领域省创新实验室,争取纳入国家实验室建设布局;在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领域策划建设若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或分中心。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资助;按规定考核评估优秀的,给予每年500万元稳定运营经费支持。对属于国家地方联合或部省(市)共建的国家级创新平台,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

打造新型研发机构集群

此外,聚力打造新型研发机构集群。鼓励引导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中央企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在科学城内建设市场化运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6500万元资助;对总投资超过1亿元的旗舰型新型研发机构,经研究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资助。国家高新企业每年奖励最高200万元。

打造国际人才社区

在人才方面,为集聚高层次人才,将在科学城内打造国际人才社区。推进厦门科学城院士创新中心建设,为院士和所在团队开展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技术研发、项目孵化、育才聚才、政策协调、综合办公等一体化服务。对经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市级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本市无住房的,可按规定在厦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加大柔性引进领军人才团队力度,给予连续3年稳定科研经费支持,相关经费实施“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研发成果由人才团队和本市共享。(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

关键词: 创新中心 国际人才 中央企业 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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