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设立19个便民核酸采样点
来源:闽南网    时间:2022-04-17 11:53:39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第14号通告

根据4月16日《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35号通告》要求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区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到即检

汽车站、国省道路口、高速路口、码头等进入泉港关口的入(返)区人员,发热门诊患者,非新冠肺炎入住院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2天1检)。

二、1天1检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口岸、边检、海关一线工作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集中监管仓、进口冷链相关工作人员,密接、次密接、境外入区、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区人员。

三、2天1检

公安干警,教职员工,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客运码头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办事窗口、酒店、商超、餐饮业、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四、1周1检

普通居民。4月17日山腰街道居民、4月18日前黄镇、南埔镇(含石化园区)居民、4月20日后龙镇、界山镇居民、4月22日涂岭镇、峰尾镇居民。具体事项以各镇(街道)通告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核酸检测采取分时、分批、分区开展,请所有居民根据各镇(街道)、村(社区)安排就近参与核酸检测。采样过程中请主动配合,按照时间安排,不跨镇、不拥挤、不聚集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本轮常态化核酸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2.请广大居民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原则上全区居民7天内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本轮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全区设立19个便民核酸采样点为广大居民提供服务。(具体见附件)

本通告自4月16日至22日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泉港区便民核酸采样点位信息表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6日

附件

泉港区便民核酸采样点位信息表

来源:泉港区融媒体中心

关键词: 工作人员 从业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 住院患者 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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