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问政】2023年城乡医保如何使用“家庭共济”,具体操作来看 每日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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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当代先锋网    时间:2023-01-06 21:51:49
  • 近日,有市民向天眼问政栏目反映称,早前听说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可以给家庭共济人缴纳2023年城乡医保,为何还没有具体的缴费途径?多久才能开通?

    记者从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贵州从2022年9月起已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目前,“家庭共济”仅限在贵州实现医保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暂不可用。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缴工作已经开启,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


    (资料图片)

    如何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呢?本栏目为您整理了以下指南:

    据了解,“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开启后,也可用于缴纳共济对象参加贵州城乡居民医保的费用。

    要实现“家庭共济”,医保参保人及其需要共济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应是贵州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其次,职工须通过登录贵州医保App、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在线自助创建绑定关系,或就近到医保经办窗口现场申请账户绑定服务,将自己作为主绑人,家庭成员作为共济对象。

    共济对象就医时,须使用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医,先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剩余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主绑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共济对象无个人账户的,可直接使用主绑人个人账户资金。因系统等特殊原因导致已完成绑定但未能共济支付的费用,主绑人可持共济对象医保结算的单据,可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费用暂未开通共济,个人账户资金不能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天眼问政”栏目整理

    编辑 赵飞羽

    二审 韦一茜

    三审 闵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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