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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范凌志 刘欣】6月21日,美国实施所谓“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 以“强迫劳动”为由,对中国新疆产品实施全面禁令。24日,在第76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徐贵相回应称,美国的恶法于法无据、于实不符、于理不通、于己不利,是明目张胆的抢劫行径。
美国从当地时间周二开始执行所谓“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要求所有从中国新疆地区进口商品、零部件和原料的公司提供没有“强迫劳动”的“明确和可信的证据”。根据该法,除非得到华盛顿当局的“无强迫劳动认证”,否则在新疆出产和制造的所有材料与产品都将被美国海关认定为使用了“强迫劳动”,这些商品将被美方没收。
24日举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在回答媒体关于“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的提问时,徐贵相表示,近日,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依据所谓的“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将中国新疆地区生产的全部产品均推定为所谓“强迫劳动”产品,并禁止进口与新疆相关的任何产品,这是美方打着人权幌子对华进行遏制打压的升级,“美方有关行径严重损害中美两国企业和消费者切身利益,严重破坏国际经贸规则和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充分暴露出美国打着人权旗号破坏人权、打着规则的旗号破坏规则的霸权实质。我们对此予以强烈谴责和坚决反对!所谓新疆存在‘强迫劳动’完全是美西方反华势力编制的弥天大谎,是彻头彻尾的世纪谎言。中国新疆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强迫劳动’问题。”
徐贵相还对“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做出四点评论,一是于法无据。他指出,强迫劳动在国际法上有明确的定义、标准和认定主体。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强迫劳动是指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非本人自愿的一切工作和劳务。该公约规定符合“欺诈、限制行动自由、隔离、身体性暴力、拖扣工资”等11项指标才能构成“强迫劳动”;还规定了认定主体为国际劳工组织有关监督机制和专门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新疆根本不存在‘强迫劳动’。美国根本没有任何资格和条件说这种话。主权平等原则是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美国借所谓“强迫劳动”问题干涉中国主权,违背了国际法原则,既不符合国际道义,也不符合国际法理,是对国际法治的践踏和蔑视。”
二是于实不符。中国政府已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等28个国际劳工公约,忠实履行各项国际公约义务,积极吸收和转化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通过立法、政策制定和实施,切实保障劳动者各项权利,反对强迫劳动。徐贵相表示,新疆严格落实国家法律和批准的有关公约精神,实施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帮助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的就业方针,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作用,使各族劳动者和企业通过自主自愿、双向选择构建起劳动关系。各族劳动者完全有选择职业的自由,去什么地方、干什么工作都出于自己的意愿,人身自由从未受到任何限制。政府所做的工作,就是营造良好的劳动就业环境,为各族群众找到满意的工作、获得稳定的收入创造条件,最大限度保障各族群众劳动就业权利。美方所谓“强迫劳动”完全是美西方一些机构和人员纠集一批反华分子凭空捏造的,严重违背基本事实。
三是于理不通。新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想方设法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为各族群众寻找更多的就业机会,帮助各族群众就业创业,有力改变了过去贫穷落后的局面,“在过去的新闻发布会上,我们也通过多种方式向大家介绍了过去南疆地区的生活状况。过去,在新疆南疆地区,群众喝的是苦咸水,住的是土块堆砌的危房,孩子也上不起学,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而现在,各族群众通过劳动就业致富,喝上了干净安全的自来水,住进了宽敞明亮的大房子,孩子们在学校里茁壮成长,各族群众真真正正享受到了真正的人权。政府帮助群众过上了好日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完全是惠民生、顺民意、得民心的正义之举,有什么错吗?”徐贵相说。
四是于己不利。随着全球化的深入,世界已经成为一个共同体,经贸往来也不可能完全脱钩。中外企业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利益交织共存、不可分割。美国对华挥动制裁大棒,既损害了中国企业正当利益,也使美国企业遭殃。徐贵相指出,美方要求全球范围内所有涉疆企业都要自证“清白”,否则就面临产品被扣留或被没收的后果,这就必然逼迫企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去做无用功,必然给这些企业增加不合理负担,严重威胁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严重破坏公平公正的国际营商环境,是典型的损人不利己行为。
“美国利用这部恶法将中国新疆地区生产的全部产品均推定为所谓‘强迫劳动’产品,动辄予以扣留或没收,这是明目张胆的抢劫行径,是肆无忌惮的强盗逻辑,是零和博弈的霸权行为,是阴魂不散的冷战思维。”徐贵相说,美方此举的真实意图是制造强迫失业,破坏新疆稳定、干涉中国内政、遏制中国发展,是倒行逆施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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