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13元
4月2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13元,即在原每人每月98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在今年6月30日前,待遇调整补发兑现将到位。
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已经联合下发了有关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13元(含中央和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即在原每人每月98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
享受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有: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
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亲切关怀,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姚东
编辑 钟齐
编审 干江东 刘钢
关键词: 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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