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贵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变更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情况
来源:天眼新闻    时间:2022-03-31 21:56:42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2022年3月,贵州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组织开展许可审批相关工作,办理相关单位许可服务项变更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贵州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编辑 张良胜

编审 闵捷 韦一茜

关键词: 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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