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据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民政部门将这样依法加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湘贵介绍,随着我省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壮大,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引导志愿服务发展。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与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健全完善志愿服务行政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办法》的政策措施和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的监督管理、活动运行、权利义务、服务建设、激励嘉许、保险保障等机制,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引导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规范有序开展志愿服务。
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力度,依法做好登记管理工作,支持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加强志愿服务组织能力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政府补贴、社会捐赠等多种途径为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提供支持。对提供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城乡社区服务的志愿服务组织简化程序、加快审核,稳妥推进直接登记。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方便公众获得服务。鼓励、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建立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联动机制。
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的归集和管理。各级民政部门将继续做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和管理维护工作,发挥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为志愿服务提供注册登记、活动发布、供需对接、服务记录等作用,促进志愿服务数据统一归集、统一管理、共享交换、互联互通。
加强志愿服务活动日常监管。通过党建、年检、抽查、执法、评估、培训等多种途径,积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出具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志愿服务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在志愿者信息保密、是否收取服务对象报酬、依法如实记录志愿服务信息、无偿如实出具记录证明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引导和监管,依法查处志愿服务组织的违法行为。
推动民政领域志愿服务发展。推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等机构和城乡社区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在社会救助、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组织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活动,培育一批品牌项目。强化志愿服务与慈善项目、社会工作协同,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姚东
编辑 郑青
编审 赵宏斌 贺韬
关键词: 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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