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闹心”,法官连夜上门调解
来源:天眼新闻    时间:2022-03-02 05:21:53

“法官下班了还来处理纠纷,我们应该想办法配合,解决好这个事情,才对得起法官......”当事人这一番话,给调解法官带来深深感动。

近日,息烽县永阳街道某门面业主代某某到息烽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要求楼上李某某等所有住户赔偿因楼上下水管道漏水给其店铺造成的损失8800元。

法官查看涉事房屋漏水情况

考虑到被告人数较多,且原、被告系楼上楼下邻居,若对簿公堂,极易激化矛盾,今后很难和谐相处。法官随即联系了李某某等住户,经沟通,原、被告双方都同意协调解决,但部分住户提出只有下班才有时间处理。为方便当事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立案庭法官陈国忠决定,次日下午6点组织当事人现场调解。

法官了解到,早在一年前,代某某的店铺内就出现滴水现象,但并未造成实质损失,在告知二楼住户李某某后,李某某遂将对应主卧室的卫生间水阀门关闭。但近日店铺内再次出现漏水情况,并造成店铺内一台K518全功能解码器损坏。代某某遂与李某某一起查看漏水原因,发现漏水原因是整栋楼房主下水管道在李某某主卧室的卫生间段破裂所致。

原告出具的收条

调解时,楼上住户们表示,因该栋楼没有物管,下水管道年久失修,又存在房开商设计不合理,将下水管道包在墙壁内不易发现损坏情况等因素,且代某某发现滴水现象后,仍将贵重的电子产品放置在可能滴水的区域,自身存在一定的过失,所以愿意赔偿代某某1200元。

法官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对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作了深入分析,并告知了双方“打官司”可能存在的风险。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秉承邻里间和谐相处的初衷,由李某某等楼上住户共同赔偿代某某4000元并当场付清。这起纠纷在和谐的氛围中快速“零诉讼成本”化解。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剑

编辑 陈茜茜

编审 赵宏斌 张传保

关键词: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