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宵喝酒,早上一上路就出事了
3月11日15时30分许,贵阳交警高速三大队民警巡逻至贵惠高速公路惠水往贵阳方向1811公里处时,发现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在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轿车驾驶人罗某有饮酒驾车的嫌疑,遂带回贵阳南执法站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酒精含量为12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后民警将其带到贵州省职工医院进行抽血,并将罗某血样送鉴定机构检验。
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122.3mg/100mL,驾驶人罗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将会被处拘役1至3个月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该案已刑事立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了解,当事人罗某于3月11日凌晨4点下夜班后,邀约同事倪某在路边摊买了两斤散装刺梨酒回寝室里喝,喝完两斤刺梨酒两人觉得不尽兴,又喝了一瓶小歪郎,两人一直喝到早上7点才上床睡觉。
睡到中午13时,罗某因有事就开车准备从龙里到贵定。
3月11日15时10分左右,罗某驾驶车辆行驶至贵惠高速惠水往贵阳方向距贵阳南收费站2公里处时,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严重,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罗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懊悔不已。
民警提醒,饮酒后驾车,触觉、操作能力、判断、识别能力、视觉、反应能力都会下降,特别容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希望广大驾驶人坚决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冯晨阳
编辑 罗镇武
编审 刘丹 廖波
关键词: 打非治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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